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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音绕梁什么意思(余什么意思)

余音绕梁什么意思(余什么意思)

古人自称“吾、余、予、我”,有啥区别?

“朕”,是古代皇帝的专属自称,在前年的时候咱们做过一期节目,详细解释了“朕”这个字的内涵,没看过的朋友可以翻一翻之前的内容,题目好像是《秦始皇为何用“朕”自称》。

咱们知道,现代人的自称非常简单,就是一个“我”字就行了,但是我们的古人,可就讲究多了,同样是表达“我”,但是他们却可以玩出很多花样来。

古人

比如在古文中,吾、余、我、予、都可以作为自称,也就是第一人称的代词,其中有两个字的读音是相同的,也就是“余”和“予”,这两个字都是读“yú”。

读书的时候,老师告诉我们,吾、余、我、予,都是表达“我”的意思,比如在论语中:吾十有五而志于学!就是说:我从十五岁开始,就立志求学。

论语中还有:三人行,必有我师焉!意思是: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,其中必定有人的优点值得我去学习。

古人

再比如,论语中还有“子曰:予欲无言”,就是我现在不想说话了的意思。您看,光是一部《论语》,其中就用到了“吾、我、予”这三种第一人称代词,但是《论语》中好像没有用“余”字来代称我的情况,不过,在《左传》中有“余将老”这样的表述,意思就是“我准备告老还乡”,这里的“余”就是当成“我”在使用。

当然,根据目前我手头的一些考证资料,“吾、余、我、予”这四个古文中的第一人称代词,最常使用的还是“我”,其次就是“吾”,使用最少的,就是“余”字,而且基本是多见于《左传》,那么,吾、余、我、予,到底有什么区别呢?

古人

在古文中,“我”字最常用,它既可以用来表示单数“我”,也可以表示复数,也就是“我们”的意思,“我”字是相对口语化生活化的普遍自称。

一直到现在,咱们无论在口语还是书面语,都习惯用“我”来作为第一人称,所以“我”字的用法,咱们就不需要多做介绍,因为古时候“我”字的用法和现在几乎是一致的,而且读音也从未改变。

古人

那么“吾”字,上面的“五”用来表示读音,下面是一个“口”字,表示说话的这个人就是我自己。“吾”字,相对“我”字而言会显得更加郑重一点,一般都是用作主语,在两个人的对话场景中,“吾”字比较多见,它同样可以用来表示复数“我们”的意思,在春秋时期,“吾”字基本可以和“我”字相通。

“予”字,虽然同样也是表达“我”的意思,但是它多见于自述类的表达,同样也显得比较正式,比较庄重,比如周敦颐的“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”,还有《岳阳楼记》中“予观夫巴陵胜状在洞庭一湖”。

古人

“余”字用来作为第一人称的情况虽然比较少,不过它和“予独爱莲”的“予”字基本也是相通的,最大差别的,就是“余”作为“我”的意思使用时,会显得更加谦虚一点,因为“余”字有多余剩余之意,用“余”来表示我的时候,有种我和“你”比起来没那么重要的意思,是一种自谦的表达。

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,“余”字和“寡人”、“孤”一样,都是君王的自称,所以普通人比较少用“余”字,这也是为什么古籍当中的自称,只有“余”字比较少见的原因所在。

杜甫的破茅屋,这个“屋漏”到底是不是房子漏了?

杜甫在《茅屋为秋风所破歌》里写道:“床头屋漏无干处,雨脚如麻未断绝。”要说什么意思,这很好理解嘛!我们都学过,一下雨屋顶漏水,屋内没有一点儿干燥的地方,房顶的雨水像麻线一样不停地往下漏。“屋漏”这个词语,现在课本都选取了“屋顶漏雨”这个解释。

但是!“屋漏”的本义,可不是说屋顶漏雨,而是指房子的西北角。

古人的仪式感总是奇奇怪怪,他们给屋子的每个角都起了专门的名字,《尔雅·释宫》记载:“西南隅谓之奥,西北隅谓之屋漏,东南隅谓之窔(yào),东北隅谓之宧(yí)。”

房子的西南角叫“奥”,东南角叫“窔”,东北角叫“宧”,西北角就叫“屋漏”,至于为什么要叫“屋漏”,《辞源》的解释是说,因为房子的朝向问题,古人设床在屋的北窗旁,因西北角上开有天窗,日光由此照射入室,故称屋漏。所以屋漏也有天窗的意思。

不过《辞海》解释“屋漏”,是指古代在室内西北隅施设小帐、安藏神主的地方。所以为人所不见的地方也作“屋漏”。

《诗经·大雅·抑》里写道:“相在尔室,尚不愧于屋漏。” 郑玄笺:“屋,小帐也;漏,隐也。”郑玄就解释“屋漏”指的是屋子西北角施设小帐、不被人看见的地方。这句诗意思是说在自己屋里做事,也不要起坏念头,无愧于神明。比喻为人正直,光明磊落。

但是也有很多学者并不赞同这个说法,比如郭璞和邢昺(bǐng),虽然解释这句的时候都说是屋子的西北角,但是一个注其义未详,一个注皆无所据,故不取也。

现代也有学者赞同这两位的看法。香港科技大学孙景涛教授表示,郑玄将“屋”、“漏”二字分别解释为“小帐”和“隐”,按照唐初经学家孔颖达的说解,室内之西北角是设置小帐的地方,因此用表示小帐的“屋”字表示室内之西北角从情理上看是有一定道理的。然而这样一来“漏”字的作用就无法理解了。“漏”字郑玄、孔颖达认为有隐蔽义。如果真的如此,它与“屋”字合在一起的字面意思就应该是“小帐很隐蔽”。这不大像是一个名词性合成词所应有的语义结构。据此可反过来推定郑玄对“屋漏”的解释可能有误。

而按照三国时期经学家孙炎的解释,“屋漏”的意思是日光从屋顶上漏入室内西北角。那“屋漏”为什么又成了西北角的意思呢?从语义上看很难说通,语法上也有很多缺失的环节。

所以他认为《尔雅》里虽然说“屋漏”代表的是房子的西北角,但是后世对他的说法都是不完全正确的。他从汉字的语音入手进行探究,最后认为“屋漏”的得名或许跟两个字各自的意思没有关系,这两个字不过是两个音节的代表,因为其他的几个角都是单个字,偏偏西北角是两个字,所以“屋漏”很有可能是一个单音节词裂变重叠成了两个音节。

孙教授在《“屋漏”探源》一文中给出了最后的研究结果:

“屋漏”是从“区”裂变重叠而来,具体过程为

a.形式:*áчs(与“区”字相对的去声字)→*ák[ч]ráчs屋漏(蒲立本拟音)*ugh(与“区”字相对的去声字)→*uk lugh屋漏(李方桂拟音)

b.意义:储藏物品的器皿、地方(一般)→室内西北角(特殊)

当然“屋漏”发展到后来也有“破屋漏水”的意思,还专指书法中的一种笔法,“屋漏痕”。

最后说回“床头屋漏无干处,雨脚如麻未断绝”,虽然我们现在普遍认为这里指的是破屋漏水,不过按照西北角的解释也说得通,从床头到西北角全都被淋湿了。大家觉得哪个解释好呢?